本次大排查大整改行动重点围绕“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推进存在的突出问题、“8+1”类环保督察审计反馈问题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推进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工作推进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四个方面开展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此次大排查大整改行动,4月28日前各县(市、区)先组织自查,形成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5月5日至5月15日,市环委会办公室组织6个督导小组分赴各地实地督导帮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据了解,此次大排查大整改,既要排查具体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排查在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全面深入推进,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地各部门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导致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整改,被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的,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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