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文明网讯 小编获悉,2020年1月至3月,九江市范围内,又有6名驾驶人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或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现将这些人员予以曝光,如发现被终生禁驾人员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1、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2、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其中,重大交通事故是特指因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交通事故。
被判为无期徒刑,还有机会减为有期徒刑,但是若被“终生禁驾”,是解除不了的。如果驾驶员被终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相应处罚。
终生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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