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文明办《关于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通知》(赣文明发电[2017]83号)精神,为确保帮扶工作公开、透明,经帮扶对象申请、各县(市、区)文明办申报及市文明办严格把关、认真研究,拟定德安县周水桃、雷竹英、吴峰、黄桂英,共青城市张友银、余德莲,都昌县邵国平、吴义华、石瑛、曹意助,湖口县夏海华、王立强、沈劲凤、吴细阳、张辛巳,瑞昌市何金竹,彭泽县张启文、欧阳纯凤,武宁县方明、邓小金、郑琴妹、段小红、李高防、邓东风,修水县阮国烈、王波,浔阳区温爱萍,濂溪区邹国娥,永修县胡新生、黄广琴、徐端怀,庐山市刘玉星、汤云姣、涂容青等34名符合帮扶条件的人员为帮扶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 18日,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市文明办联系,电话:8114200、8224514。
九江市文明办
2018年1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