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九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九办字[2015]77号)有关规定,依据有关部门诚信评价办法,现发布九江市2019年第3期“诚信红黑榜”,并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根据中央、省有关要求,我市还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格限制。
一、红榜
A级纳税信用企业(10户)
九江巨能实业总公司(浔阳区)
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濂溪区)
九江恒发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开发区)
九江市杨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柴桑区)
江西共晶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市)
星子宏祥釉料有限公司(庐山市)
九江市欧信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瑞昌市)
江西立竣科技动力有限公司(永修县)
武宁县宏辉新材料有限公司(武宁县)
修水县塘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修水县)
二、黑榜
(一)企业纳税不良记录名单
(二)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信息附后)
一、自然人 (共20人):殷金保、程艳珍、刘艳火、程亮财、夏中波、张丙胜、谢媛、梅端华、杜金龙、杜贵珠、洪永庆、廖传木、王保峰、张亚群、柯泽喜、王勤、洪方、陈作明、周垂华、张绪团。
二、法人单位(共2家):江西春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九江市正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九江市文明办、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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